财经综合 财经学院 财经新闻 财经书店 财经软件 中国股票 股票在线 投资中国 股票软件 个股点评 股票机构 股票黑马 理财中国 信用卡网 理财在线 理财情报
 投资中国 基金中国 外汇中国 期货中国 债券中国 保险中国 信托中国 银行中国 基金中国 基金公告 交易提示 基金重仓 推财互动 个股档案 股票论坛
中国股票网公告:本站寻找股票机构合作,招友情连接,股票广告出售,联系方式-QQ:5950152

哪些股票能够成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

来源:其他投资网 作者:中国投资网 时间:2008-10-11 股票论坛 个股行情网

哪些上市公司股票能够成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是市场投资者比较关注的问题。根据2006年4月公布的沪深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规定,作为融资买入标的证券和融券卖出标的证券,须经交易所许可并由交易所向市场公布,标的证券为股票的,要满足上市时间、流通股本或市值、股东人数及交易流动性、波动性等方面的一定条件。

  沪深交易所实施细则规定,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应当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从股票集中度看,细则规定其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就交易流动性、波动性指标而言,实施细则要求标的股票在过去3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不超过4%;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此外,股票发行公司被要求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初步统计,两市已完成股改、股票交易未被特别处理,且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的股票多达近1100只,不少于2亿股的股票有680多只。如果考虑到股东人数、交易流动性、波动性等指标,融资融券标的股票的可选范围将进一步缩减。

  实际上,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并不仅限于符合实施细则规定的股票,还包括了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及其他证券。

  目前沪深证券交易所均表示,将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从满足实施细则规定的证券范围内,审核、选取并确定试点初期可作为标的证券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根据相关解读,证券公司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经营情况、市场状况以及客户资信等因素,自行确定标的证券名单,但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因此,投资者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必须在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内,同时也必须在证券公司自行确定的标的证券名单上。

  值得投资者注意的是,当证券出现被调出标的证券范围情况时,在调整实施前未了结的融资融券关系仍然有效,投资者可以选择在到期日了结相关融资融券关系,也可以根据其与证券公司的约定选择提前了结融资融券关系。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资融券债务到期日之后的,投资者可以选择延长融资融券关系期限,也可以根据其与证券公司的约定选择提前了结融资融券关系。


最新评论共有 0 位网友发表了评论
发表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注册